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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2023, 2(1): 157-178.
2023/01/10
朱莉·科恩李汶锴张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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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2023, 2(1): 179-188.
2023/01/10
本文以刑法的立法规范和基本原则为切入点,研究如何将现行刑法体系中的刑事责任认定运用到以人工智能作为犯罪工具的场景中。本文立足于俄罗斯刑法中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的立法与司法现状,对两种犯罪行为进行比较和分析。其一是使用人工智能系统实施故意犯罪的罪责判定问题。有研究认为,在此情形下立法者和司法者应重新考虑罪责认定方式,因为人工智能系统在某种意义上可能具备自我认知与意志,而传统故意犯罪的责任认定需要犯罪人的主观犯罪故意,故法院不能再依赖传统故意犯罪的犯罪要件进行判断。其二是开发者是否需要承担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的问题。人工智能开发者可能影响其创建的人工智能系统并使之具备伤害能力,假设人工智能研发者对人工智能产品所造成的危害不承担任何形式的刑事责任,则很容易导致负面的社会影响。但是,如果要求开发者必须考虑研发产品所有的潜在危险,也同样会产生不利后果。应当在上述两种极端情况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总而言之,本文认为目前刑法体系框架并不适用于人工智能犯罪领域。
罗曼·德雷姆利加娜塔莉亚·普里塞金娜刘源薛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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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2023, 2(2): 130-154.
2023/03/10
社交机器人的设计者与用户都倾向于将机器人拟人化。本文以人类与机器人的关系为着眼点,考察该如何对这一关系进行概念化。目前围绕这一问题存在"天真的工具主义"与"不加批判的后人类主义"两种相反的哲学观点,它们与对拟人化现象和拟人化设计的各种规范性反应相关。基于对上述两项观点的考察,本文提出了第三种观点,即从批判性、关系性以及解释学方法出发理解人类与机器人间的关系。这一观点通过厘清机器人在使用与开发中所蕴含的人类维度,并将机器人严肃地看作更大范围的技术语境内的工具,同时规避了以上两项立场,并对它们所假设的二元论提出质疑。最后,本文探讨了第三种观点对社交机器人领域及计算机科学家和工程师的教育所产生的意义,提倡基于关系性理解对上述领域进行改革,并为用户—公民在其中可以扮演的角色提供建议。
马克·科克尔伯格曹忆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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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2023, 2(2): 155-170.
2023/03/10
延迟性是我们所知的法律的核心要素——解释法律规范并质疑其要求的能力取决于文本为公民提供的时间的空间性。当法律实践与应用进一步引入计算系统时,这些空间面临着崩塌的威胁,因为"计算守法主义"的即时性抛弃了文本天然的缓慢性。为维持该法律保护的性质,我们要明确延迟性在法律过程的哪些方面发挥着规范性作用,并确保它被如实反映在被引入的计算系统的示能上。这必然要求我们关注这些系统的设计和生产,并抵制弥漫在当代设计实践中的“效率”意识形态。
劳伦斯·迪佛暴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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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2023, 2(3): 102-129.
2023/05/10
通过考察围绕人工智能规制问题的争论,我们发现,关于该运用哪些方法使人工智能受到社会控制,无论是在技术、伦理、法律层面,还是在政治层面,方案之争的背后其实是定义之争。本文以人工智能的定义为分析线索,旨在促进对规制方案的理解。我们基于规制发生的场合、牵涉其中的行动者以及所采取的方法等三个要素,绘制了一个图谱,以揭示围绕控制人工智能的争论如何构建出四条不同的规制路径:第一,超人类主义者对超级智能的危险性的警惕,以及关于如何让其符合人类价值观的思考;第二,人工智能研究人员如何在发展机器技术验证科学的过程中实现自我责任化:第三,对人工智能系统损害基本权利的谴责与对权力再平衡的控制;第四,欧洲立法者通过控制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所进行的市场管控。
比勒尔·本布齐德亚尼克·莫勒瑟尔娜塔丽·斯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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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2023, 2(3): 130-187.
2023/05/10
不久之前,人们曾将互联网视作一个去中心化、水平、开放的空间,将促进自由与平等。但现今,它已经围墙高筑、等级森严,仅由个别平台严加控制。这些守门人垄断了数据、注意力和基础设施,并将用户和竞争者围困其中。直至今日,我们仍然缺乏对 Alphabet、Meta和亚马逊等数字平台的监管措施。我们应当承认,律师、政策制定者和思想家的智识与制度储备已经难以判断、应对信息资本主义时代的负面影响与权力形态。纵然近来的监管方案已经悄然转变,但它们究竟又在多大程度上有所不同呢?为了理解早期规制方案的路径依赖和视野盲区,本文采用了谱系学研究方法,以“自由”“法律”“权力”和“民主”四个关键概念为基点,追溯了20世纪90年代以来数字平台规制研究的演进过程。从早期的互联网监管议程中,本文提炼出三个颇具代表性的思想学派,即无政府主义、自由主义和批判学派,它们塑造了数字平台规制研究的学说光谱:无政府主义对应规制厌恶;自由主义对应自我规制、信义义务、数据保护、反不正当竞争和公用事业监管;批判学派对应关于平台规制的批判性思考。虽然互联网的再中心化是数字经济时代的一次重大变革,但是“自由”“权力”和“法律”这些基本概念仍然没有改变。如果想跳出自由市场时代的视野盲区,就必须转向“公用事业说”或“去中心化说”等新兴提案,尽管它们目前的构造仍然可能存在模糊和错漏。这两种提案都有望将我们从过去的错误中拯救出来,并促进我们对于数字经济时代法律作用的反思。
伊莱克特拉·比蒂曾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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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2023, 2(4): 122-157.
2023/07/10
2020年,针对新冠疫情的健康指南极大限制或关闭了亲临现场的民族志研究,许多研究者因此开始转向使用微信、推特和Discord平台进行线上定性研究。在社会学中,这类日益涌现的定性研究常被置于“数字民族志”的树荫之下。然而,“何为数字民族志中的民族志性”这个问题依然有待商榷。本文认为,数字民族志研究不可避免地需要民族志学者在田野点就自我呈现和共同在场进行协商,而诸如内容分析或话语分析等其他形式的定性研究并不需要这种协商来满足其认识论立场。为了阐明这一论点,我们将提供一份关于社会学和其他相关学科中数字研究的简要综述。之后,我们会基于自身在数字社区和在地社区的民族志研究经验(在地民族志),探讨关于自我呈现和共同在场的抉择会如何促进或禁锢有意义的民族志数据采集。我们也将深入讨论如下相关问题:网络匿名的较低门槛是否合理化了隐蔽研究? 匿名性会产生更丰富的数据吗?数字民族志学者应如何融入研究环境中去?数字参与可能产生何种回响?我们认为,数字民族志与在地民族志共享一种认识论,使其有别于非参与形式的定性数字研究,即要求研究者长期用关系型方法在田野中收集数据。
彼得·福伯格克莉丝汀·希尔特倪燕萍丁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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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2023, 2(4): 158-176.
2023/07/10
人工智能(AI)已广泛应用于日常交流中。尽管人们担心使用 AI进行交流会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但其用于交流的社会后果在很大程度上仍未得到探索。本文分析了 AI最广泛的应用之一“算法回应建议”(智能回复)的广泛使用所带来的社会后果。两个随机实验结果表明,算法回应建议这类系统改变了人们与他人的互动和人际感知(以亲社会或反社会的方式)。也就是说,智能回复的使用改变了人际沟通的语言风格和社会关系。具体而言,智能回复系统加快了交流的速度,提高了积极情感语言的使用频率,加深了双方对彼此间亲密度和合作的感知。与人工智能负面影响的普遍假设一致,如果人们被怀疑使用了智能回复,则对他们的评价会更加负面。因此,虽然人工智能可以提高沟通效率,改善人际关系感知,但是如果公开使用人工智能,它普遍存在的反社会内涵将会削弱这一潜在的优势。
杰斯·海恩斯坦勒内·克孜尔切克多米尼克·迪弗朗佐李寒秋陈典涵吕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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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2023, 2(5): 111-141.
2023/09/10
本文将“智慧城市”的概念与更悠久的城市计算以及正探索的参与式城市主义、数据伦理和城市监控等棘手问题联系起来,并对其进行审视。作者认为,有必要将城市数字基础设施的潜力与狭隘且通常以技术为中心的“智慧城市主义”话语脱钩。这种脱钩需要在实用模型和概念框架上不断地进行试验,但它将为正在进行的城市数字化提供最佳机会,实现为城市居民“赋权”的愿景。
斯科特·麦奎尔蒋效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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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2023, 2(5): 142-172.
2023/09/10
从网络传感器到大屏幕和移动设备,数字媒介技术已成为 21世纪城市中普遍存在的基础设施。智慧城市话语一直是理解数字技术融入城市空间的主导理论框架。目前,这一框架的阐释力度无法最大限度地发挥城市数字基础设施的社会潜力,因而本文将提出一个新的理论框架。城市数字基础设施不仅改变了城市的外观,也改变了它们作为社交场所的功能。本文将提出“可沟通城市”作为替代性框架来思考经由数字媒介中介的城市。可沟通城市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机会,能够将网络化城市空间视作探讨当代全球化媒介关键问题的实质性范例。可沟通城市作为一个前沿领域,涉及具身媒介的日常经验和新型传播中介等新议题,将和关注位置追踪、跟踪、新型自动化和机器学习等城市治理术的强大逻辑互相碰撞。
斯科特·麦奎尔褚传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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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2024, 3(1): 166-185.
2024/01/10
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在医疗保健和公共卫生领域引发了重要的伦理问题。理解这些伦理问题需要一种超越技术本身的视角,将技术所处的社会技术系统包括在内。社会技术系统是指涵盖材料设备、人际关系、组织政策、企业契约和政府法规的广泛集合,它们塑造了数字健康技术的接受和使用方式。评估数字健康技术的生命伦理学进路,通常受限于技术自身特征引发的伦理问题。仅考虑技术功能的伦理视角,不足以评估技术应用对于照护环境及其所属更大范围的健康相关生态系统所产生的广泛影响。首先,回顾了数字健康的生命伦理学研究的现有进路,并借用设计伦理与科学技术学(STS)的概念批评这些进路的狭隘观点;其次,对数字健康技术应用于医疗保健环境中所产生的社会技术系统加以论述,概述了在此广阔视角下对数字健康技术展开全面的伦理分析需要注意的各类因素:最后,从社会技术视角概述了社会正义对伦理分析的重要意义。
詹姆斯·肖约瑟夫·多尼娅何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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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2024, 3(2): 139-166.
2024/03/10
近年来,各种各样的“数据向善”和“人工智能向善”倡议开始兴起,旨在推动和组织各种力量去使用新的计算技术解决社会问题。这些倡议对于计算技术的能力如何被理解为社会和政治变革的工具产生了持续影响。本文分析了以上倡议从一句口号成为一个研究项目的发展过程,这一研究项目把自己定义成各种场景的“场域”。本文讨论了最近的相关学术研究文献,展示了传播这些倡议和提出“善应该为何”的解决方案及二者之间不确定的纠葛。与之不同的是,我们呼吁研究者用一种实用和分析的态度跳出这种纠葛。本文呼吁对这些倡议的构成开展描述性研究,并从社会科学关于计算技术这一更广泛的辩论中汲取营养,开展批判性研究,从而为未来的研究提供框架。本文的经验部分向这个方向迈出了第一步:我们将“数据和人工智能向善”的各种倡议作为一个连续统的一部分看待,并且将其放到一个以“为了发展的信息与通信技术”的各种倡议为直接先驱的历史轨迹中加以理解。
维勒·奥拉詹姆斯·鲍尔斯阚天颜吕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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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2024, 3(3): 138-159.
2024/05/10
人们普遍认为,人工智能对政治和民主产生了巨大影响。同时,该技术常被视为解决关键社会和环境问题的方案。人工智能也引发了诸多问题,如人类应该如何应对气候变化。本文将这些议题置于技治主义民主困境背景中,利用关键节点概念进行讨论,提出两条人工智能政治路径,并对其基本假设展开批判性讨论。这为进一步探讨人工智能、气候变化和民主之间的关系提供了有益框架,且有助于研究技术政治的重要问题,如人类专业知识相对于人工智能的作用、技术解决主义引发的问题,以及应在何种水平上治理人工智能和气候变化。
马克·科克伯格亨里克·塞特拉李帅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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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2024, 3(3): 160-202.
2024/05/10
近年来,国际层面的网络攻击行为日趋增多,典型网络攻击如“震网病毒”事件、DNC 黑客攻击事件等。而网络攻击的溯源,即归因问题,始终是网络安全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长期以来,学术研究集中于突破归因的技术瓶颈,然而,本文认为这一研究路径系南辕北辙。网络攻击的应对难点不在于无法发现攻击痕迹,相反,当前并不存在技术障碍,真正的难点在于难以归责。构建一套法律体系(归因法)以认定责任主体、确定举证责任、解决国际争端,才是应对网络攻击的合理进路。本文通过研究现有程序规则,包括对抗制和纠问制的特点、举证责任、证明标准、国家责任理论以及关于提供保密证据的规则,阐述了如何构建一套法律体系来识别网络攻击来源。此外,通过对比研究既有的国际争端解决机构,本文探讨了归因法框架下的机构设置。 归因法的探索,于当前的互联网时代有利于进一步丰富、完善国际法,维护网络空间国际秩序。
德尔伯特·特兰裴轶强心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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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2024, 3(4): 166-194.
2024/07/10
约翰·齐斯曼亚伯拉罕·纽曼路梓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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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
2022, 1(1): 179-193.
2022/11/10
数字技术使得人们收集与分析数据的能力大大提高,也给社会科学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萨尔加尼克的《计算社会学》一书总结了数字时代社会科学的发展,认为数字技术拓展了社会科学研究的想象力与能力,是对传统研究方法的补充,呼吁将传统研究方法与新的研究方法结合起来。不过,萨尔加尼克关于计算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讨论忽略了计算模拟的方法。总的来说,萨尔加尼克这本书对于当前处于起步阶段的计算社会科学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宋庆宇乔天宇张樹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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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
2022, 1(1): 194-207.
2022/11/10
2015年,《数字社会学》由澳大利亚社会学家狄波拉·勒普顿撰写出版。2022年,《数字社会学》中文版面世。本文是对《数字社会学》内容的简介和评价,重点介绍数字社会学的理论,包括全球信息经济与产消合一、作为社会物质客体的数字技术与数据、新型权力形式与数字监视、数字具身化理论等;介绍数字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与方法,包括数字技术的使用与数字社会不平等、数字政治及数字公共参与、身体与自我、数字社会学的研究方法等。本文认为,《数字社会学》有其价值、贡献与不足。在数字社会学的本土化过程中,应该重视基础性学术研究与产出,兼顾学理性问题与经验性问题,加强理论话语,促进国际传播。
王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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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
2023, 2(1): 189-196.
2023/01/10
随着全球范围内数字平台的崛起和垄断趋势的形成,文化生产的“平台化"已势不可当。《平台与文化生产》一书围绕文化生产的"平台化"现象,为读者提供了极富洞察力的分析框架。该书从市场、基础设施、治理等宏观制度层面探讨“平台化”对文化产业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并重点分析了劳动、创意和民主等文化生产实践如何在“平台化”过程中得以重塑。当前,中国的新型文化产业和平台蓬勃发展,亟待学者学习与借鉴国际前沿的平台研究,对“平台化”潮流展开更为细致和全面的研究。
宋鑫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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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
2023, 2(1): 197-204.
2023/01/10
人类科技发展带来了生产力和社会的巨大进步,也为社会带来了挑战。《工具还是武器?直面人类科技最紧迫的争议性问题》一书从科技公司内部视角反思科技使用的结果,提出科技管理创新要跟上技术创新的步伐,呼吁公共部门和科技公司加强合作。其中,该书提出系统性短视和监管的缺位是科技成为武器的系统性制度因素,并且进一步分析了监管缺位的原因。本文通过对书中内容的介绍,将书中观点置于现代性反思语境中展开讨论,反思科技发展的负面影响,并且认为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逐步消除技术异化。
贾梦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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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
2023, 2(2): 171-182.
2023/03/10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复杂经济学提出者布莱恩·阿瑟的《技术的本质:技术是什么,它是如何进化的》一书,采用复杂性科学的视角,对技术及其进化过程进行了详细的剖析。阿瑟力图通过本书构建起一套关于技术本身的理论,认为技术是一个自我创生的系统。他归纳出技术的组合与递归特征,分析了技术的“组合进化”过程,将技术视为一个有机体。本文对该书主要思想进行了介绍,探讨了它带来的启发及局限性。
马昱堃